第一條 國賓.要客(以下簡稱“本公司”)是向航空旅客提供機場地面貴賓服務的專業(yè)機構。
第二條 凡自愿遵守本章程,經申請并通過審批的單位或個人,可取得會員資格,成為會員。會員及使用人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申請人資格: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境內外賓客,并符合《民航法》所規(guī)定的可以乘坐民航班機的人員,符合國家法律要求的企事業(yè)單位。
第三條 申請人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取得會員資格,服務費到賬后2個工作日之內本公司為會員開通服務。
第四條 本公司對會員預訂服務實施授權專屬預訂人管理制度,會員需指定授權專屬預訂人和指定電話號碼。本公司服務中心只接受授權專屬預訂人通過指定電話號碼預訂服務,非授權專屬預訂人或使用非指定電話號碼進行預訂,本公司有權拒絕預訂服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會員自行承擔。
第五條 預訂重慶本地機場進/出港貴賓服務,需于航班降落/起飛前5小時進行預訂(以航班標準時刻為準)。若會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預訂,本公司會根據(jù)服務情況決定是否給予提供服務,并根據(jù)各機場要求加收一定的費用,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會員承擔。
第六條 如會員需修改或終止經本公司確認的服務預訂,國內航班必須在航班降落/起飛(以航班標準時刻為準)前4小時修改或終止,國際航班必須在航班降落/起飛(以航班標準時刻為準)前12小時進行修改或終止。若會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修改或終止預訂服務,本公司將按會員預訂時所報人次扣除相應服務費。
第七條 當會員單位的服務費為0或不足當次服務費用時,本公司有權拒絕提供服務。為保證服務正常使用,會員應保持充足的賬戶余額。已支付給本公司的服務費恕不退還。
第八條 為保障會員的服務品質,會員到達機場享受貴賓服務時,需配合地機場服務人員進行身份驗證。有效合作機場的貴賓服務流程和服務環(huán)節(jié)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民航法規(guī)及機場、聯(lián)檢單位(邊防、海關、安檢、衛(wèi)檢等)的有關規(guī)定,如遇變動(此類變動視為不可抗拒力),將適時對服務流程進行相應調整。會員單位的工作人員及客人應保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本公司、機場、聯(lián)檢單位的有關規(guī)定。一經發(fā)現(xiàn)上述人員違背上述相關規(guī)定,本公司有權取消其會員資格,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會員自行承擔,本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服務費將不予退還。會員單位對上述人員的行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九條 如遇有重要勤務、重大政治活動或突發(fā)事件,會員應服從機場工作人員的安排,主動避讓。本公司有權臨時中止提供貴賓服務。
第十條 會員賬號只作為會員身份的憑證,不得作為消費憑證。如遺失或被盜,應及時向本公司掛失補辦。掛失日之前因會員卡遺失或被盜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會員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會員如發(fā)生授權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地址等信息變更,應及時以函件形式通知本公司。
第十二條 會員不得利用會員資格進行任何營利性活動,一經發(fā)現(xiàn),本公司保留取消其會員資格的權利。
第十三條 本章程對會員具有約束力。會員入會前需清楚了解本章程對于會員權利和義務的全部規(guī)定。會員入會即表示完全同意并自愿接受本章程的各項規(guī)定。如會員違背本章程有關條款,造成重大后果的,本公司有權拒絕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務,本公司除不退還已繳納的服務費外,相關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會員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本公司保留對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